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经营跨省辖市水路运输审批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理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经营跨省辖市水路运输审批的基本要求、咨询和投诉、相关表格的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经营跨省辖市水路运输审批事项的办理。
2 规范性引用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新万博体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52号)
3 基本要求
申请办理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经营跨省辖市水路运输审批按所属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申报
3.1 办理部门
许昌市地方海事局
3.2 办理地点
许昌市市民之家二楼交通窗口B229
3.3 服务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新万博体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52号)
3.4 服务类型
其他职权
3.5 服务限数
不限
3.6 审批条件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新万博体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52号)
3.7 申报材料
3.7.1申请书;
3.7.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3.7.3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名单、任职文件、身份证、任职资历材料、劳动合同等及其复印件;
3.7.4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与安全管理制度在内的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3.7.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当提供有效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证书及其复印件;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应提供其与船舶管理企业签订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协议、船舶管理企业的《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和有效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证书及其复印件;
3.7.6拟由其经营并投入国内水路运输的船舶来源证明文件和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船舶入级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及其复印件;
3.7.7经营客船运输的,应当提供与经营航线停靠站点的港口经营人达成的靠泊港协议及其复印件,或者已经对客船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需的服务设施、安全设施作出安排的其他证明文件。
3.8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审批→送达
3.9 法定办理时间
20个工作日
3.10 承诺办理时间
13个工作日
3.11 收费标准
不收费
4 咨询和投诉
4.1 咨询电话: 0374-2968076
4.2 投诉电话:
4.2.1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0374-2968111
4.2.2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 0374-2959619
4.3 网址
http://shenpi.xuchang.gov.cn/xcpage/centerportal/hnindex.aspx